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科学位 >> 学位点建设 >> 正文
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 2018-01-08 13:49来源: 作者: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适应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根据《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认定办法》(浙科院研〔2017〕2号,以下简称《办法》,详见附件1)和《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管理暂行规定》(浙科院研[2018]3号,以下简称《规定》,详见附件2)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2018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位点:
   机械工程、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数学、物理、创意设计与制造、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先进制造与信息化、建造与管理、工程仿真计算与统计、车辆工程、汉语国际教育、艺术、应用统计、国际商务。
二、申报条件
   应符合《办法》和《规定》的相应硕导遴选或认定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表格
   1.申请新增硕导资格人员,填写《浙江科技学院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表格,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承担科研项目、学术论文、专著、专利证书、获奖成果、论文收录证明、经费、协助指导研究生情况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留学院用于查验,复印件装订成册(含目录)提交研究生处备查。
   2.已具备外校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导资格人员,采用资格认定方式,填写《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附件4)。申请资格认定的教师必须提供相应学校的硕导批文等证明材料。

材料递交要求:截止2018年1月12日,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附件3、附件4佐证材料)电子稿及纸质稿各一式2份交学位点。
(二)学位点审核推荐
   学位点对申请人的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学术规范等进行审核。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所有申请人进行会议评审推荐。

材料递交要求:截止2018年1月22日。学位点将评审推荐材料(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和佐证材料)电子稿及纸质稿各一式1份交研究生处。
(三)学校审定
   研究生处对硕导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硕导推荐候选人进行评议表决。


    联 人:茹潇潇
    联系电话:85070293
    地址:行政楼407
    电子邮箱:zustxkc@126.com

 



 

 

 

 

 

 

 

研究生处
2018年1月8日

 

版权所有 ? 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院(研工部、学科办)  浙icp备11051284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留和路318号 邮编:3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