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未
专业课(含留学生)排考通知
各二级学院:
期未专业课排考按以下规律排考:
1、15周以前结束的考试课,请老师自行安排;
2、16周结束的考试课程,统一在系统中排考;所有课程一般在17周考试,教室与上课教室相同,监考单系统打印,排考在5月25日前完成;
3、集中考试安排如下时间:
1、2节课程:考试时间为8:00-10:00;
3-5节课程:考试时间为10:10---12:10
6、7节课程:考试时间为13:30—15:30
8-9节课程:考试时间为15:40-17:10
10-12节课程:考试时间为18:00-20:00
4、各学院若要合并排考或另行安排时间考试,请不要占用其它学院时间及公共课排考时间。
5、本学期公共课监考理学院、生化、机械及人文请各派一位老师(一周内提供名单并及时通知老师)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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