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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 2018-12-05 09:22来源: 作者:


获得2017年校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立项的同学、有关学院:

    请于20181220日前完成项目结题并办理结题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一、结题条件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浙科院研【20158号),创新基金项目研究成果达到以下标准者,作为合格验收的标准:

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或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等。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一般鼓励以公开发表的论文为最终成果形式,公开发表的论文须以“浙江科技学院”为第一发表单位。项目成果(含研究期间成果)在校内外报刊上公开发表时必须注明“本课题由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字样。

理工类项目结项时,重点项目须在SCISSCIA&HCIEI收录的学术期刊、国内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一般项目须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结项时须完成专著书稿。

人文类项目结项时,重点项目须在人文社科权威级学术期刊、国内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一般项目须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结项时须完成专著书稿。

    二、应提交的材料

   创新基金项目申请验收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提供项目成果(论文)的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SCI检索证明等有关材料)。

   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407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院。联系人:徐一莉 0571-85070295


附件



研究生院

20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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