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2019届毕业研究生:
2019届研究生即将毕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文件(浙教办函【2019】10号)和《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浙科院研【2015】9号)精神,现将2019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申请者应为浙江科技学院全日制在校优秀硕士毕业生。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位课、必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均在80分以上,能按时修完学业,达到硕士学位授予基本标准。
4、在校期间取得优异的科研成绩,科研成果突出。
5、积极参加各类文体、社团、公益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6、在校期间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二等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及其他相当奖项。
7、须获以上奖项(含荣誉)2项(次)及以上(拟推荐省优必备条件),或在学期间有其它突出贡献或业绩。
二、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人数的15%比例推荐,其中拟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为5%(最终以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为准)。请各学院在拟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中做好排序和标注,如学院推荐为省优而最终未能入选则自动成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名额见下表:
各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拟推荐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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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
毕业生人数 |
优秀毕业生名额(15%) |
拟推荐省优名额(5%) |
机能 |
31 |
5 |
2 |
建工 |
15 |
2 |
1 |
生化 |
16 |
2 |
1 |
经管 |
1 |
0 |
0 |
人文 |
44 |
7 |
2 |
电气 |
3 |
4个学院各推荐1名, |
0 |
信息 |
3 |
0 |
|
艺术 |
3 |
0 |
|
理学院 |
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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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9 |
18 |
6 |
备注:延期毕业研究生不列入评选范围,优秀毕业生名额包括校优和拟推荐的省优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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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二级学院推荐、初评、公示名单:2019年1月11日-2019年1月20日;
2、学院上报申报表格、优秀毕业生名册:2019年1月21日;
3、学校审定、公示,批准公布最终评选名单:2019年3月(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按照省里统一时间)。
四、评选要求和材料报送
评选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特别是要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以评优为契机,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基本素质教育。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切实做好省优和校优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各学院完成评选工作并经公示3个工作日后,请于2019年1月21日15:00前上交附件各类表格,其中《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正反面印制,请严格按照附件6样表格式填写)、《浙江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3),一式2份上交;《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2)、《浙江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4)和《2019届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纸质版需一式2份。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4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jsy@zust.edu.cn,文件夹命名为:学院+2019优秀毕业生拟推荐。
特别提示: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须严格按照省优样表以及填写说明(附件6)填写,且表格须正反双面打印(A4大小,不可加页),一式两份上交。申请省优的同学同时需要填写校优申请材料。
附件一:各类登记表、名册、拟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及样表
附件二:省里文件
研究生院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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