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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 2019-01-11 09:29来源: 作者:

各相关学院及2019届毕业研究生:

    2019届研究生即将毕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文件(浙教办函【201910号)和《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浙科院研【20159)精神,现将2019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申请者应为浙江科技学院全日制在校优秀硕士毕业生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位课、必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均在80分以上,能按时修完学业,达到硕士学位授予基本标准

4在校期间取得优异的科研成绩,科研成果突出

5、积极参加各类文体、社团、公益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6在校期间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二等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及其他相当奖项

7须获以上奖项(含荣誉)2项(次)及以上(拟推荐省优必备条件),或在学期间有其它突出贡献或业绩。

二、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人数的15%比例推荐,其中拟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为5%(最终以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为准)请各学院在拟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中做好排序标注,如学院推荐为省优而最终未能入选则自动成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名额见下表

各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拟推荐名额

毕业生人数

优秀毕业生名额(15%)

拟推荐省优名额(5%)

机能

31

5

2

建工

15

2

1

生化

16

2

1

经管

1

0

0

人文

44

7

2

电气

3

4个学院各推荐1名,
最终4选2

0

信息

3

0

艺术

3

0

理学院

3

0

合计

119

18

6

备注:延期毕业研究生不列入评选范围,优秀毕业生名额包括校优和拟推荐的省优名额。

三、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二级学院推荐、初评、公示名单:2019111-2019120日;

2、学院上报申报表格、优秀毕业生名册:2019121日;

3学校审定、公示,批准公布最终评选名单:20193月(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按照省里统一时间)。

四、评选要求和材料报送

评选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特别是要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以评优为契机,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基本素质教育。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切实做好省优和校优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各学院完成评选工作并经公示3个工作日后,请于201912115:00上交附件各类表格,其中《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正反面印制,请严格按照附件6样表格式填写)、《浙江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3),一式2份上交;《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2浙江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42019届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纸质版需一式2份。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4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jsy@zust.edu.cn,文件夹命名为:学院+2019优秀毕业生拟推荐。

特别提示: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须严格按照省优样表以及填写说明(附件6)填写,且表格须正反双面打印(A4大小,不可加页),一式两份上交。申请省优的同学同时需要填写校优申请材料

附件一:各类登记表、名册、拟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及样表

附件二:省里文件


                                   研究生院

                                201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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