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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校内预申报的通知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 2019-05-09 16:28来源: 作者:

各相关二级学院: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文件要求,2017年的学位授权审核并没有启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的授权审核工作,2018年3月和2018年8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分别下发了《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和《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原有的工程专业硕士学位40个领域调整为电子信息(代码0854)、机械(代码0855)、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能源动力(代码0858)、土木水利(代码0859)、生物与医药(代码0860)和交通运输(代码0861)8个专业硕士类别,2018年10月我校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文件要求,将已有的车辆工程硕士申请调整为机械专业硕士学位点,现仍在审批中。

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年即将到来,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文件精神,这一轮的原有的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将以8个专业硕士类别进行申报,为及早谋划、充分准备,补全我校工程类别的专业硕士学位点,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点的校内预申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二级学院根据2018年5月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发专业硕士类别基本申请条件(征求意见稿)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二、申报内容

校内预申报工作参照《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以及基本申报条件(征求意见稿)(附件2-附件8),请各二级学院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分别填写《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9)。

三、工作安排

1.各相关二级学院于2019年5月25日提交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材料须所在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学科处(行政楼407);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zustxkc@126.com。

2.学科处将于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为各二级学院材料把脉,并将评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学院。

3.各二级学院对照申报条件查漏补缺,力争在2019年一年里补齐短板。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综合考虑生源、师资、科研等因素,面向全校优化整合师资队伍等各类资源,突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各二级学院要对照基本申报条件(征求意见稿)(附件2-附件8)的各项要求,认真梳理本学科现状,了解全省相关院校同类学位点调整情况,明确申报学位点的优势和劣势,做到差异化竞争,特色化发展。

3.本次虽只是预申报,但为真实了解各拟申报点的情况,请各二级学院确保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联系人:张蕾(Tel:85070297),张永帅(Tel:85070293)

附件1:《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2-附件8:基本申报条件(征求意见稿)

附件9:《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学科处

20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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