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相关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9级研究生户口落籍工作,根据西湖区公安分局及留下派出所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9级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入学当年没有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不得办理跨年度户口迁移;非因特殊情况,学生在校户口不得随意迁移。
二、需要落户的新生,请各学院将相关材料于9月25日14:00前上交至研究生院(行政楼401),报送材料清单:
1.户籍迁移证;
2.一寸免冠近照一张(照片背后本人签名);
3.录取通知书(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个人电话号码;
5.2019级研究生户籍迁移材料移交统计表1份(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表同时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yjsy@zust.edu.cn)。
三、落户需要注意的事项
1.《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上姓名须一致,不能用别名或曾用名代替。
2.《户口迁移证》上出生日期与居民身份证号码中出生日期须一致;出生地、籍贯要具体到省市或县一级,只有省而没有市或县不能落户。
3.《户口迁移证》上除有省公安厅户口专用章外,必须盖有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4.不能私自涂改《户口迁移证》。
5.如有在落户期间准备办理出国手续的,请自行将本人的《户口迁移证》复印备用。
6.由于户籍工作政策性、时效性较强,请各学院、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反复催促需迁移户籍的学生及时上交户籍迁移材料,并认真核对相关学生名单及证件材料后报研究生院,杜绝遗漏。
四、研究生院联系方式:关老师 85070217
附件:2019级研究生户籍迁移材料统计表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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