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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 2023-09-05 09:40来源: 作者: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23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以下简称师生双选),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规定(修订)》(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实施办法(修订)》(附件2)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双方自愿原则。各二级学院要规范导师双选程序和制度,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坚持双方自愿原则,应在师生相互了解的基础上进行。

2.标准一致原则。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规定(修订)》等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导师招生资格,严禁无招生资格导师参与师生双选。要坚持导师立德树人标准,把好师德一票否决基本底线。                               

二、工作流程

1.研究生新生入学后,由各二级学院安排导师与研究生的线上或线下见面会,介绍双方情况并互通联络方式。条件成熟也可安排研究生参观有关实验室,了解导师的科研工作。被研究生初步选中的导师,可根据研究生对研究方向的志愿和科研需要,与其进行必要的交流沟通,可对其进行必要的面试。

2.研究生填写《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志愿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导师确认信息后,若达成一致志愿,则在符合师生双向选择规定的情况下,汇总形成《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汇总表》(见附件4)。未达成一致志愿的,由学位点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协调调整,研究生再次填写志愿表, 报学院审核。

3.学位点召集导师召开师生双选协调会,讨论确定学生名单,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师生双选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审批并发文公布。

4导师确定后,由二级学院组织导师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和有关规定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导师要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加强指导。各学位点所在二级学院要全面审查,合理安排各门课程的开课学期,落实好有关课程安排。

研究生在入学后的第一或第三学期的第16周可提交变更导师申请,需填写相关申请表格,交原导师和现导师、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交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得变更导师。且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只允许变更导师一次。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根据通知要求,2023922日前将《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汇总表》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yjsy@zust.edu.cn。材料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行政楼407办公室,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5070295


研究生院

202395

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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