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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科专业信息采集和省一流学科绩效评估相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 2019-12-24 15:06来源: 作者:

各学院和相关学科: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学科专业信息采集和省重点建设高校、省一流学科绩效评估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请认真做好学科专业信息采集,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须在202012日之前按照研究生院、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布置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将电子稿报学科处。

二、省一流学科绩效评估须在202012日之前完成电子和纸质稿,交学科处完成结果备案后公示5日。

相关附件单独发送。


联系人:王瑛,85070296



学科处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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