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学科: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浙江科技学院预算管理办法(修订)》(浙科院财〔2021〕3号)的相关规定,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拟于今年年底收回2015年以前(含2015年)下达的各类学科(配套)经费(详情私发),如确需延长经费使用期限的,请于12月10日12:00前写明原因负责人签字后交学科办,逾期不再受理经费延期申请,请相关学科抓紧经费使用与执行。
联系人:王瑛,联系电话:85070296,办公室:行政楼407
学科办、计财处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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