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峰学科:
为加强高峰学科的建设和绩效考核,根据《浙江科技学院“高峰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科院研〔2021〕10号)的规定,对我校高峰学科进行2023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划拨年度学科建设经费。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2023年全年在师资队伍、教学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科平台、国际交流与合作、经费使用绩效等方面的建设情况。
二、需提交的材料、时间
请各学科填写《浙江科技学院高峰学科建设年度考核报告》(附件1),经学科负责人和学科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上报。
请各学科于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15:00前,将考核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学科办(行政楼407),同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zustxkc@126.com。
三、其他
在寒假期间请各学科准备好高峰学科建设中期答辩材料,下学期开学初将组织新一轮遴选。
联系人:王瑛 联系电话:85070296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高峰学科建设年度考核报告
学科办
2023年11月6日
版权所有 ? 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院(研工部、学科办) 浙icp备11051284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留和路318号 邮编:3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