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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 2015-09-16 10:43来源:未知 作者:XYL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依据《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浙科院研【2014】2号),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定期考核”的原则,现就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请各单位参照岗位相关规定(见附文),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填写《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立审批表》(附件1)和《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立审批表》(附件2),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月22日(周四)10:00前报送至研工部(行政楼118),同时将《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yilixuzust@163.com。
二、岗位核实与发布
1月29日(周四)前由研工部统一汇总、审核各单位报送的需求材料后,公布设岗计划、并发布聘岗公告。
三、岗位录用
岗位面向2014级研究生。3月4日(周三)前由各设岗单位对应聘人员自行组织面试,确定聘用人员,将名单汇总到研工部后统一公示。研究生3月9日(周一)开始新一轮助教、助管工作。

注:相关考核表以及材料报送,届时另行通知。
联系人:徐一莉 联系电话:85070295

研工部
2014年1月16日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立审批表》(二级学院填写)

附件2:《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立审批表》(二级学院、部门填写)

附件3:《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汇总表》(二级学院、部门填写)



附:
研究生“助教”岗位相关规定
1、助教岗位数量
本科课堂规模在70人以下的习题或作业量较大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实验课等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每周课时量不低于6个学时的可申请设立1名研究生助教岗位;本科课堂规模超过70人,且在150人以内的,每周课时量不低于6个学时的可申请设立2名研究生助教岗位。
2、岗位职责及工作时间
承担学校本科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实验课等教学工作。每周实际助教工作量不低于6个学时。
3、岗位考核
考核方式。聘用单位和任课教师负责助教考核的具体工作、研究生处和教务处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助教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含抽查)。每月初由任课教师根据受聘学生工作表现,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估。经考核合格的,发给助教岗位津贴。
4、津贴管理
(1)津贴标准。助教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500元,每学期按4个月标准发放。
(2)发放程序。每月初由设岗单位如实填报考核表报送研工部,研工部会同计财处按有关规定发放上一月度津贴,按月发放。
(3)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由学校代扣个人所得税。

研究生“助管”岗位相关规定
1、助管岗位数量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根据各部门(实验室等)需求设置助管岗位,原则上各部门(实验室等)岗位设置数量为1-2个。
2、岗位职责及工作时间
主要协助处理行政日常事务、或从事兼职辅导、班主任和其他工作。每月工作量为30-40小时。
3、岗位考核
由设岗单位每月向研工部提交研究生助管工作月度考核表,聘用单位根据受聘学生工作表现,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估。经考核合格的,发给助管岗位津贴。
4、津贴管理
(1)津贴标准。助教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500元。
(2)发放程序。每月初由设岗单位如实填报考核表报送研工部,研工部会同计财处按有关规定发放上一月度津贴,按月发放。
(3)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由学校代扣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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