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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 2015-06-17 15:38来源:未知 作者:cj


浙科院研〔2015〕11号



浙江科技学院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和工程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
总 则

为规范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管理,保证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办〔2009〕23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培养目标

第一条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开拓进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养成严谨和踏实的优良学风,身心健康。
2. 熟练掌握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具有较丰富的语言学理论、语言应用、语言教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良好的口头、文字表达技能,并具备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交流学术信息与检索科技情报的能力,能够适应社会的需要,不断开拓新的语言研究领域与语言应用领域。
3. 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翻译专业书刊;具有跨文化交际的能力。
4. 培养适应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汉语国际教育专门人才。
第二条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精神,养成严谨和踏实的优良学风,身心健康。
2. 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3. 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外文资料,能运用外语工具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
4. 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第二章 学制及学习年限

第三条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2—3年。学习年限最长为5年(含休学时间)。
第四条 未能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培养计划者,经学校批准,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可适当延长学习时间1­—2.5年,延长学习时间者应在正常学制最后一个学期结束前4周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研究生处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后执行,并按当年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第三章 培养方式

第五条 培养采用课程学习、实践锻炼、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同时注重发挥学科团队集体培养的作用。
第六条 实行双导师制,由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联合指导,双导师中以校内指导教师为主。
校内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习实训、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的指导,校内指导教师应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的质量负责。
校外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锻炼过程、项目研究、论文设计等环节的指导。校外指导教师由各领域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高层次专业人士担任,应在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后一年内确定。

第四章培养方案

第七条 培养方案是进行研究生培养、管理和学位授予的主要依据,是实现培养目标的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考核方式、社会实践、学位论文工作、培养方式及方法等。培养方案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应具有可操作性。一经确定,必须维护其权威性、严肃性,并保持相对稳定。
相关二级学院应根据本工作规定和本领域具体情况制定培养方案。培养方案须经所在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通过,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培养方案的格式按照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制作。

第五章 课程设置及要求

第八条 课程设置分必修课程(公共学位课和学科学位课或核心课程)、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和学科选修课)和必修环节(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学术活动和实践锻炼)三部分,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各学科参考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设置课程学分和设定课程要求。课程一般安排在第一学年内完成,实践锻炼环节可与课程穿插进行,也可单独完成。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和工程硕士研究生学分课程安排的基本要求分别见附表1和附表2。

第六章 培养过程

第九条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三周内确定校内导师,四周内由校内导师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培养计划,培养计划要对硕士学位课程、选修课程、考试课程学分、每学期的学分分配、考核方式、考核期限、实践锻炼、学术讨论、文献阅读、学位论文选题范围、科研工作和学位论文写作等做出具体安排。
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表》,经研究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第十条 专业跨度较大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应视学生情况由导师确定补修本领域所覆盖主干学科的主干课程2—3门,跟随本科生听课,并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但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第十一条 教学方法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方法应注重案例分析、课程训练、团队学习、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使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能尽可能多地接触到不同类型案例,提高其教学能力、国外工作能力、汉语国际推广能力。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方法应注重理论与应用的有机结合,应反映行业领域的工程技术发展前沿。实践锻炼是工程硕士培养中的重要环节,鼓励工程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实习。
各学位点要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校外培养基地,保障开展充分的、高质量的实践锻炼,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应与实践锻炼相结合。
第十二条 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包括:文献选读与开题报告、学术活动和实践锻炼。
文献选读与开题报告:文献选读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内且在中期考核前完成,开题报告在中期考核通过之后完成,要求在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前充分阅读相关的中外文文献,数量不少于30篇,具体参照《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文献选读与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浙科院研〔2014〕11号)执行。
学术活动:参加不少于4次校内外公开举办的学术活动(含各种语言、文化、教育,中外交流专题讲座,学科竞赛和设计展览等),并提交心得总结报告。  
实践锻炼: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实践锻炼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实践锻炼包含在国内外开展的教学见习、教学实习、教学实践、国际交流等环节。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实践锻炼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年,实践锻炼包含在校内外企业开展的教学见习、企业实习、工程实践等环节。
实践锻炼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需提交8000字以上的实践锻炼总结报告。实践锻炼由校外导师评定成绩,合格后取得学分。必修环节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第十三条 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各二级学院对研究生在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前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重点依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对课程学习情况、必修环节等进行检查。必修环节中文献选读必须在中期考核时检查,开题报告则在中期考核通过后再组织。具体参照《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浙科院研〔2014〕12号)执行。

第七章 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第十四条 学位论文
1. 论文选题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汉语国际教育的学科发展、国内外研究前沿、实践与理论应用等,结合专题研究、调研报告、教学实验报告、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内容。
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和应用价值,包括工程项目策划、工程设计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技术攻关研究专题、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
论文选题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或研究深度。
2. 论文形式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科研论文、学术综述和研究报告等。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工程设计或研究论文等。
3. 论文内容
学位论文内容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要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开展应用研究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字数在3万字以上。
第十五条 学术成果业绩要求
原则上只有符合下列研究成果业绩要求的研究生方可申请论文答辩。在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期间,研究生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并以浙江科技学院为第一单位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发表(含录用)与其研究方向关联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作为第一或第二发明人(第一发明人为导师)并以浙江科技学院为第一专利权人单位,获授权的与其学科关联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及以上。特殊情况由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学科特点审定,报学校核准。
第十六条 学位授予
学位授予参照《浙江科技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科院研﹝2012﹞6号)和《浙江科技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的暂行规定》(浙科院研﹝20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要求按照《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试行)》(浙科院研﹝201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各个培养环节,达到答辩要求,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通过,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或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科技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浙科院研〔2014〕6号)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分课程安排表

课程类型 课程要求 学时、学分要求 备注
公共学位课 政治理论课 36学时 2学分 必修,学科可以在上述课程的基础上,根据培养目标和本学科特色自行设置本学科开设的课程
硕士第一外语 96 学时 4学分

学科学位课
核心课程
1. 汉语语言类
2. 文化与传播类
3. 跨文化交际类
4. 其他教指委规定的课程类
扩展课程
1. 汉语知识及其教学类
2. 中华文化传播与跨文化类
3. 教育与教学管理类
4. 其他教指委规定的课程类
学科可在上述课程大类基础上,根据培养目标和本学科特色自行设置
训练课程:
1. 课堂教学类
2. 中华文化才艺与展示类
3. 其他教指委规定的课程类
公共选修课 信息检索类、自然科学素质类、第二外语类等 课程可根据实际开设,研究生可选修。
必修环节 文献选读与开题报告 1学分 必修
学术活动 1学分
实践锻炼 6学分

说明:1.学科学位课和公共选修课学分之和在18学分以上。
          2.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国际汉语教师的职业需求为目标,围绕汉语教学能力、中华文化传播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形成以必修课程为主  导、选修课程为补充、实践锻炼为重点的课程体系。
附件2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安排表

课程类型 课程要求 学时、学分要求 备注
公共学位课(必修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学时,2学分 7学分,必修
自然辩证法/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二选一)
18学时,1学分,其中课内学时16学时,课外学时2学时
硕士第一外语 32 学时,1学分
硕士第一口语 48学时,1学分
数学类公共课 48学时,2学分
学科学位课
(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不少于4门 10学分以上 课程由各工程领域根据本领域实际情况自行设置
公共选修课 信息检索类、知识产权类、人文素质类、第二外语类、创新创业类等。 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学分之和不得少于24学分 课程可根据实际开设,研究生可选修。
学科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至少3门 课程由各工程领域根据本领域实际情况自行设置
必修环节 文献选读与开题报告 1学分 必修,8学分
学术活动 1学分
实践锻炼 6学分

说明: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和工程实践类课程。



浙江科技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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