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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2014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上岗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 2015-09-30 22:27来源:未知 作者:cj


浙科院研〔2014〕3号

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2014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上岗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浙江科技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上岗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2014级硕导上岗申请表
   附件 2.2014年本校硕导上岗信息汇总表

附件:1.2014级硕导上岗申请表
附件 2.2014年本校硕导上岗信息汇总表

浙江科技学院
                   2014年6月10日

浙江科技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上岗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科院﹝2012﹞5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为贯彻“评聘分离、科研导向”的原则,建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称硕导)动态管理机制,特制订2014级硕导聘任上岗实施办法。

(一)硕导聘任上岗条件

(1)具有浙江科技学院硕导资格;
(2)主持在研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
(3)近三年以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完成2项及以上科研成果(SCI或EI期刊或一级期刊的学术论文、省部级以上成果奖、专著、授权发明专利);
(4)在研的可支配的研究经费10万元及以上;
(5)每年至少为每位所指导的研究生提供3000元助研经费。
对于上述(2)、(3)条件中有一项未达到的,近二年指导研究生成绩突出或正在承担重大产学研项目的导师可以申请破格聘任上岗;破格聘任上岗条件由各学位点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破格聘任的,由院长办公会议确定。

(二)硕导聘任上岗程序

(1)各学位点依据上述上岗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申请教师如实填写《2014级硕导上岗申请表》(附件一);
(3)各学位点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4)申请表(附件一)和汇总表(附件二)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5)学校审定。
(三)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适用2014级硕士研究生导师聘任,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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