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2015-2016年度第一学期期末临近,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的有关精神,针对本次研究生期末考试做出如下安排:
1. 确定本学期19周(2016年1月11日到15日)为研究生(国内研究生和来华留学研究生)考试周。
2. 部分要求考试的科目的期末考试定为集中考试,考试时间和教室安排已挂研究生教育与学科群,除任课老师外请教学单位再安排一位监考老师,考前对全体研究生进行考试诚信教育。
3. 二级学院安排除集中考试的所有考试和考查科目。
4. 试卷要求出试卷A和试卷B,一般使用试卷A。
5. 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
6. 老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和考试结果决定研究生课程成绩,本次考试成绩单一律使用系统打印,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成绩系统要关闭,请及时打印,另外请老师将签过名盖过学院章的成绩单一份送考生所在二级学院、一份送研究生处。请老师马上检查系统内的选课学生名录,如不对可及时补录。
7. 提醒:为迎接2016年起的教育部研究生培养评估, 试卷A和试卷B空白卷、两份卷子的标准答案、考试科目和考查的科目的学生试卷或论文等决定成绩的凭证全须由开课二级学院组织保存,请填写附件一的试卷保存记录表(已挂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签字盖章后和课程成绩单同时交研究生处。
8. 集中考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检查,其他要求考试和考核的科目由教学单位自行组织检查,研究生处抽查。
研究生处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