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浙科院研〔2014〕5号)文件精神,2014级研究生进入中期考核阶段,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强调以下各要点:
一、中期考核对象
2014级研究生和2014级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
二、时间要求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完成最后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请各学科所在二级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领域)特点和研究生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此项工作。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应提前报研究生处。
三、组织程序
1. 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浙科院研〔2014〕5号)文件制定研究生中期考核具体细则。
2. 各二级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3. 各二级学院按学位点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负责本学位点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
4. 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成员名单须报研究生处备案。
5. 学生必须认真写出个人总结,个人总结不少于1000字。
6. 研究生填写《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研究生秘书审核个人培养计划是否符合学科培养方案要求,考核学生的课程学习、必修环节、科研实践等执行情况,经秘书、导师、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二级学院审核、评价,二级学院应对学生是否适合进入论文阶段给出明确意见。《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最后归入档案。
7. 二级学院将《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报研究生处备案。
研究生处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