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落实9月23日研究生工作例会布置的研究生培养相关任务,现再次就任务进行细化和明确:
1. 请组织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志愿表”和“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此两表纸质稿于2014年10月14日前交研究生处,此两空白表可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2. 请组织填写“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此空白表可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一式三份,研究生、导师和二级学院各执一份,研究生处于2014年10月底组织检查。
3. 请组织对各学科2014年培养方案中不符合浙科院研〔2014〕6号《浙江科技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第六条中“学术型专业培养方案原则上按一级学科制定”的规定的部分加以修订,并于2014年10月17日前将修订后的培养方案纸质稿和电子稿交研究生处。
4. 请尽快启动组织对2015年培养方案(含新增的二级学科的培养方案)进行撰写,撰写原则按照浙科院研〔2014〕6号《浙江科技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即“学术型专业培养方案原则上按一级学科制定,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可以按二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参照一级学科要求执行)。”,并将完成的培养方案纸质稿和电子稿在2014年11月30日前交研究生处。
5. 请将每门专业课的研究生选修情况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于2014年10月18日前研究生处。
6. 为配合招生工作,请组织对新增的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进行撰写,并于2014年10月25日前将考试大纲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交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