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较好地完成研究生毕业阶段的各项工作,现就2014届硕士研究生夏季毕业审查、论文评阅与答辩、毕业总结鉴定及学位授予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查工作
请各相关二级学院按时整理好每位毕业研究生的课程考试(考核)成绩登记表、培养计划、读书报告、发表论文和科研成果登记表,以及各类考核表等材料。
毕业研究生的学业完成情况由二级学院初审,学校研究生处复审。请各二级学院做好论文答辩前的各项准备。
二、毕业论文评审与答辩
各二级学院对硕士研究生的毕业(学位)论文的撰写、申请答辩及组织论文评审和召开答辩会等工作均须严格按照《浙江科技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科院研〔2012〕6号)》、《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试行)(浙科院研〔2012〕7号)》《浙江科技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暂行规定(浙科院研〔2014〕1号》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硕士学位论文在答辩前,均应聘请浙江工业大学等2名以上校外专家进行评阅。评阅专家库由学位点提供,评阅人由学校聘请,论文由二级学院组织送审。
评阅人应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同时对论文可否提交答辩,是否达到该生所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提出具体意见。专家的评阅书,应在答辩前送答辩委员会。
2.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应在答辩委员会主持下以公开方式举行。答辩委员会主席聘请校外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客观公正,按照学术标准严格把关,以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3. 请相关二级学院准备好下列空白表格,以便送审和组织答辩;
(1)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 1份/学生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审批表 1份/学生
(3)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情况表 1份/学生
(4)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聘书 5份/学生
(5)论文答辩表决票 5份/学生
(6)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1份/学生
(7)硕士学位申请书 2份/学生
4.2014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应于2014年6月5日前完成。
三、相关二级学院党总支要做好对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现的毕业鉴定,并将有关党建材料整理归档。
四、每位毕业研究生的所有材料(包括成绩单、评审材料、答辩会材料以及论文等)都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不得有缺项。所有材料的“专业名称”都须与“学科专业目录”一致。
五、毕业答辩会结束后,相关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及时召开会议,对毕业研究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无记名表决是否同意授予学位,会议记录要存档备查。
六、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做好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评阅人的评语”、“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有关材料的汇集,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提交硕士学位申请人简况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最后表决做出授予学位的决议。
以上各项要求,请各相关二级学院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并及时通知到每位导师和研究生。
联系人:叶志彦、陈璟 联系电话:85070299、85070296
研究生处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