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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 2019-09-18 09:09来源: 作者:

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革故鼎新、追求卓越,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7号)规定,现就我校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递交

1、纸质材料

(一)案例说明书。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说明,向研究生院提交认定申请,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一。

(二)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授权书详见附件二。

(三)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本表需学院排序推荐汇总并加盖公章,汇总表详见附件三。

2、电邮材料

(一)案例说明书。

(二)作者授权书扫描件(手签)。

(三)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

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案例说明/作者授权书 +**学院+姓名),由学院收集后统一上报。

二、推荐名额说明

根据我校学位点建设的实际情况,决定本次申报名额为机能学院1项,建工学院1项,生化学院1项,人文学院1项。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向省研究生教育学会限额推荐。

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不计入限额名额内。需在汇总表备注中填写认定单位及认定时间,并将其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

三、报送时间

   由于本工作是限项申报,因此所有材料需在2019108日前报送至范老师:85070280邮箱:yjsy@z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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