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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暑假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和暑期留校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 2020-07-06 14:39来源: 作者:


各二级学院安吉校区、留学生中心:

2020年暑假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20]44号)通知精神,结合目前防疫工作实际,经学校相关专题会议讨论、校防控办研究决定,现将暑期学生管理服务和学生申请留校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加强暑期学生防控工作

二级学院、安吉校区留学生中心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暑期应急值班值守,各二级学院每天须有1名中层干部在岗带班,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

二、稳定有序做好学生离校工作

学生原则上7月21日前离校其中继教学生8月3日前离校),离校前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安全教育。“一人一档”制定离校学生信息台账,逐人发放离校通知,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对春季学期未返校学生,要逐人通知暑期疫情防控要求并督促落实。对国(境)外学生继续按省防控办要求执行。相关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三、切实有效落实居家防控要求

学生离校返家后,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继续坚持每天按时如实健康打卡,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二级学院(校区)报告。二级学院(校区)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学生、家长发送风险提示或安全预警,指导家长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配合做好居家学习、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和思想品德等工作,督促学生每天测温并进行健康打卡。

四、留校学生申请审批工作

(一)申请时间

7月6日至7月14日进行申请。

(二)申请范围

暑假期间原则上学生不予留校(留学生除外)。确因特殊情况必须留校的,须提前做好申请和报批手续:

1.学校教学安排

2.学校科研、竞赛项目需要

3.学校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

(三)申请程序:

1.指导(带队)教师或导师提出申请;

2.二级学院(校区)新型肺炎防控专班审核并同意(专班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并附上留校学生防控及安全工作预案);

3.国内本科生报学生处审批(教学类、竞赛类先报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同意,社会实践先报校团委负责人签字同意)、研究生报研究生院审批;

4.留学生留校人员由留学生中心单独审批;

5.上交防控办、保卫处、资产公司报备;

6.资产公司根据学生处研究生院留学生中心汇总的留宿名单,负责拟订具体的暑期住宿安排方案。

五、完善留校学生管理服务工作

(一)加强安全教育:二级学院(校区)新冠肺炎防控专班对于申请暑期留校的学生要严格审核,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安全教育,专门召开留校学生会议,明确告知学生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和暑期教学有关注意事项,教育引导留校学生服从学校安排,严格遵守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和学校防控管理规定,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签署《浙江科技学院2020年暑期留校学生自我管理承诺书》。

(二)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制度:二级学院(校区)新冠肺炎防控专班要督促学生主动报告身体状况,通过云战疫完成每日完成健康打卡,异常情况要按照学生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办法及时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三)严格执行进出校园管理规定:二级学院(校区)留学生中心新冠肺炎防控专班要求学生做到非必须不离校、离校必请假,严格落实请假、销假管理并做好行动轨迹记录,因学校安排的校外实践等确需离校的、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申请、单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周。请假离校不得出省,一旦出省暑期不得返校,后续若因防控需要涉及的检测等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对于学生不按规定进出校园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二级学院(校区)留学生中心新冠肺炎防控专班要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从严加强学生管理,安排专人值守,定期安排值班人员走访,深入留校学生寝室,关心留校学生,清晰掌握学生在校身体、学习、生活状况,并以学院为单位及时汇总学生留校人数及相关情况。指导(带队)教师或导师必须按照“谁申请、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学生暑期留校安全及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留校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校区)专班按防控要求履行学生日常管理职责。

来华留学生参照本方案执行,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坚持“一日一报”和每日健康打卡,非必要不外出,外出必请假。留学生省外返杭须通过钉钉平台申请,经审批同意方可返杭。

四、其他工作要求

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管理举措,请学院、指导(带队)教师、导师和同学及时关注。经学院审批的暑期留校申请材料(书面材料及电子表格)2020年7月15日前汇总分别报送学生处、研究生院留学生中心自行制定留校登记表)

职能部门联系人:

学生处邵莉敏:85070169;

研究生院王登科:85070285;

留学生中心魏建华:85070143;

保卫处裘彬强:85070835;

资产公司陈海明85070968。

 

附件:1.2020年学生暑期留校申请登记表

      2.2020年暑期留校学生管理协议书

                                  

校防控办

2020年7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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