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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级研究生户籍迁移材料的通知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 2020-09-29 12:48来源: 作者:

相关二级学院  

为顺利完成2020级研究生户口落籍工作,根据西湖区公安分局及留下派出所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0研究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入学当年没有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不得办理跨年度户口迁移;非因特殊情况,学生在校户口不得随意迁移。

二、需要落户的新生,请各相关二级学院101616:00上交2020研究生户籍迁移相关材料。

报送材料清单:

1.户籍迁移证;

2.一寸免冠近照一张(照片背后本人签名);

3.录取通知书(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一张A4纸的同一面),备注此复印件仅用于户籍迁移及附个人电话号码;

5.2020研究生户籍迁移材料移交统计表1纸质表交至研究生院行政楼401(请注意学生所提交材料汇总顺序与统计表名单顺序一致),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表同时发送至yjsy@zust.edu.cn,邮件请标注好主题

三、落户需要注意的事项:  

1.《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上姓名须一致,不能用别名或曾用名代替。

2.《户口迁移证》上出生日期与居民身份证号码中出生日期须一致;出生地、籍贯要具体到省市或县一级,只有省而没有市或县不能落户。

3.《户口迁移证》上除有省公安厅户口专用章外,必须盖有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4.不能私自涂改《户口迁移证》。

5.如有在落户期间准备办理出国手续的,请自行将本人的《户口迁移证》复印备用。

6.由于户籍工作政策性、时效性较强,请各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反复催促需迁移户籍的学生及时上交户籍迁移材料,并认真核对相关学生名单及证件材料后报研究生院,杜绝遗漏。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行政楼401,关老师,85070217  

学校保卫处户籍咨询电话:85070843俞老师

 

 

附件:2020研究生户籍迁移材料移交统计表  

 

 

研究生院

20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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