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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 2020-12-18 15:13来源: 作者:

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请于1228前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 研究生(包含留学生)课程在大纲中规定要书面考试的课程,都是此次的排考对象;

2. 专业课考试原则上需安排在十八周至第十九,考试时间、地点与原教学安排尽量保持一致;

即: 1、2节考试时间为8:00 - 10:00

      3、4(5)节考试时间为10:10 - 12:10

      6、7节考试时间为13:30 - 15:30

      8、9节考试时间为15:40 - 17:40

      10、11节考试时间为18:00 - 20:00

3. 专业课考试安排应避开公共课(见《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

4. 研究生院可用于考试的教室有A3-109A3-110、A3-113、A3-114及图西-304,其它教室须自行解决(可与校教务处借)。

5. 各二级学院根据公共课考试安排抽调老师参加公共课监考,参加公共课监考的老师名单请于1225日前报至研究生院,并请通知监考老师时间、地点,其中线上考试课程见《附件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留学研究生公共课线上安排》。


研究生院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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