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授权点:
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为做好相关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近期有关评估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评估工作总体安排
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每6年进行一轮次,评估工作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抽评两个阶段,其中2020-2024年为自我评估阶段,2025年为抽评阶段。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浙江科技学院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方案》,开展本轮我校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
二、 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和材料报送要求
自我评估期间,各学位授权点应根据各年度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情况和各学位授权点建设情况编制本单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和《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和《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撰写主要突出研究生教育发展和学位授权点建设的总体情况,制度建设完善和执行情况。2023年2月24日前,各学位授权点将本单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和《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报校评估办。报告模板见附件2和附件3。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联系人:徐老师0571-85070295,范老师0571-85070280。
附件1: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附件2: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提纲
附件3: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模板
研究生院
202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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