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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推荐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 2023-10-20 17:12来源: 作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现就组织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以下简称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条件

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支部,应严格做到“七个有力”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支部一般成立至少1年。

2.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

3.以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凝聚研究生、促进校院中心工作、助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生活规范,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4.近三年来(指2020年7月1日以来,下同),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

5.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最美大学生”“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等荣誉称号。

6.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教育、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度参与解决“卡脖子” 问题、乡村振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生态文明建设、人类生命健康保障、国际交流中有突出表现。

7.支部或支部成员先进事迹或典型案例受到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8.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党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9.本项目与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不可兼报。

(二)申报“研究生党员标兵〞条件

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员,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推荐高校的研究生正式党员。

2.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4.近三年来,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等荣誉称号。

5.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教育、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度参与解决“卡脖子”问题、乡村振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生态文明建设、人类生命健康保障、国际交流中有突出表现。

6.先进事迹或典型案例受到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7.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二、推荐名额与申报时间

推荐名额:要求设有研究生党支部的二级党组织申报“研究生样板党支部”1个,有研究生培养的二级党组织申报“研究生党员标兵”1个。

申报时间:相关二级党组织于2023年10月24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发送到yjsy@zust.edu.cn,纸质材料交到行政楼401室,联系人:郑新跃,联系电话:85070236。

三、工作要求

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是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研究生党建工作的重要推动力量,是推动我校研究生党建质量整体提升的有力抓手。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推荐、审核把关、监督指导等工作。要结合实际,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入选党支部和党员予以表彰奖励,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帮带、资源支持。要以研究生党建“双创”工作为契机,及时发掘凝炼宣传研究生党建工作的举措成效和典型事迹,积极在相关媒体平台进行展示推广,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进研究生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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