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由于校第三届研究生培养督导组任期已到,根据《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培养督导工作规定(试行)》(浙科院研〔2015〕18号),我们拟重新组建新一届研究生培养督导组。请每个二级学院根据督导组成员基本条件(见附件)各推荐一名候选人,并于2024年1月8日(星期一)前将候选人基本简介(不超过200字)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24年1月4日
附件:校研究生培养督导组成员的基本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秉公办事,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 长期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有威望,身体健康。
3. 熟悉研究生改革动态和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独立工作能力强。
4.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硕导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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