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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和制定202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 2025-04-24 14:11来源: 作者: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培养方案既是学校研究生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的具体要求,又是学校组织实施研究生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的重要依据。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加快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育管理,构建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充分发挥培养方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指导作用,学校决定对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和制定。本次修订和制定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科技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浙科大研〔2025〕6号)、《浙江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浙科大研〔2025〕7号)、《浙江科技大学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浙科大研〔2025〕8号)等3个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修订和制定范围

此次修订针对全校原有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含来华留学生)进行修订和完善。制定生物与医药、会计、工程管理等3个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 修订和制定内容

课程设置应与本学科(专业)内涵及相匹配,紧跟学科(专业)的前沿进展;兼顾学科交叉融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需求。

3. 修订和制定要求

调研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把握学科(专业)发展趋势,借鉴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先进经验,学术学位研究生强调知识创新能力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强调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结合本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科学设计,充分论证,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

研究生课程属性分为学位课和选修课。学位课为必修课(不可选修),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公共学位课主要为政治理论和外语(工程类专业硕士公共学位课为政治理论、外语和工程伦理),专业学位课一般为专业基础课(必修)。选修课由各专业学位点根据专业实际需求设置,可分为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主要是人文素养类课程,专业选修课一般为专业技术类课程和实验课程。

4.材料提交及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5年5月25日前提交如下材料: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word版一份,经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PDF版一份电子版发yjsy@zust.edu.cn。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85070280。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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