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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研究生专项)结项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 2025-05-15 08:22来源: 作者: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的要求:

项目结题依据为《申请书》“预期成果形式”中列明的内容。结题时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其余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不是项目责任人的,应为课题组成员),或提交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产生的有关成果,均应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不作为项目结项依据。论文须提供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等信息。国内学术期刊须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发表在国外学术期刊上的论文须提供被SCIEIISTPSSCI等相关检索部门收录的证明。

二、结项需提交的材料:2025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负责人需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填写(或上传)结题报告(http://www.ky.zjedu.gov.cn/index.php),同时填写纸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两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三、材料提交形式:研究周期不满1年的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不能申请结项。各学院(部)务必认真审核研究生提交的结项材料是否符合结项要求,在收齐本学院所有研究生的结项材料后,附上项目结项汇总表,统一于523日上午10点前提交到行政楼217。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同步打包发送至yjsy@zust.edu.cn,逾期不予以受理。联 系 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85070280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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