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5〕13号)规定,现启动2025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工作。
一、材料提交
1. 电子材料
(1)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向所在单位提交认定申请,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需分开编写为两个文档。
(2)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多位作者需全部签字确认。详见附件。
(3)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分为申请认定、直接认定两类),详见附件。
案例使用说明_单位名称_申请人姓名;作者授权书_单位名称_申请人姓名;案例正文附件_单位名称_申请人姓名;案例使用说明附件_单位名称_申请人姓名。每个案例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案例名称_单位名称_申请人姓名。其中,每个案例的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需分成两个文档,汇总表需发送Excel格式版本,作者授权书需发送本人签字后的PDF扫描版本,案例正文附件或案例使用说明附件如有多个,需压缩为zip文件,申请认定的案例和直接认定的案例需汇总为两个文件夹。
2. 纸质材料
与上述电子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1份。
二、推荐名额说明
所有培养学院的申报数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即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总数的3%计算,各学院至少申报1项,超过1项的需要进行排序。
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不计入本单位名额内。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请单独填写《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直接认定)》,除需提供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与作者授权书外,还需提供入库证书或获奖证明扫描件。直接认定案例需为近三年内(即2022年1月1日以后)的案例素材。
三、报送完成时间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由于申报名额有限制,所以电子材料需在2025年8月11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评审,纸质材料于9月15日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范老师(85070280),邮箱:yjsy@zust.edu.cn。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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