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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 2026-04-24 13:48来源: 作者:

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202512号)规定,按照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66号)要求,现启动2025年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49月1日至20258月31日期间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下列硕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1.涉密或暂缓公开硕士学位论文;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材料

1.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5)1份。由申报学院汇总填报。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份。

3.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6)1份。

4.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附件4)。代表性成果应按填写顺序排序,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电子材料

1. 硕士学位论文及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

2.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

1)学位论文:11057_学号_LW.pdf

2)其他材料(包括推荐表在前、证明材料在后,合成一个PDF文件):11057_学号_QT.pdf

所有电子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里面,命名为:学院名称_优硕学生姓名。压缩包必须压缩成*.zip格式。

3. 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相关材料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相关材料请分成两个文件夹。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材料:各学院将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材料制成一个压缩文件包,发送至邮箱:yjsy@zust.edu.cn

纸质材料:整套纸质材料交至研究生院(行政楼217)。

三、推荐名额及评选标准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202512号)(附件1)规定的比例,我校推荐名额为硕士学术学位3硕士专业学位10名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试行)参考往年获评结果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本次参选论文需符合以下标准: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或紧密结合生产实际,比较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2.论文的研究成果在理论或方法上有一定创新

3.论文作者科研能力强,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在读期间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并以“浙江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取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或实践成果1项及以上。

4.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要求,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5.论文写作规范,符合《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统一要求》的有关规定。

6.论文评阅意见均为良以上,且至少有一个优秀。

7.论文答辩成绩优秀(90分及以上),且得到答辩专家组的优秀推荐。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评选办法和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选。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参加,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会议的委员三分之二(含)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推选省优参评论文。学院有多篇参评的,按照类别分别排序后上报研究生院

四、报送完成时间

所有材料需在202658日(周)前报送至研究生院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徐老师,联系方式:0571-85070295。



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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