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浙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规定》、《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双方自愿原则。各学院要规范师生双选程序和制度,师生双选坚持双方自愿原则,应在师生相互了解的基础上进行。
2.标准一致原则。各学院要按照《浙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导师招生资格,严禁无招生资格导师参与师生双选。要坚持导师立德树人标准,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二、工作流程
1.研究生新生入学后,由各学院安排导师与研究生见面会,介绍双方情况并互通联络方式。
2.导师与研究生若达成一致,由研究生填写《浙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志愿表》(附件1,一式两份),学院汇总形成《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汇总表》(附件2)。
3.学院组织导师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和有关规定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导师要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加强指导。各学院要全面审查,合理安排各门课程的开课学期,落实好有关课程安排。
4.今年届时将在新的研究生系统中进行线上导师双选,另行通知。
研究生在入学后的第一或第三学期的第16周可提交变更导师申请,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得变更导师,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只允许变更导师1次。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于2026年9月24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稿交研究生院,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jsy@zust.edu.cn。联系人:范老师。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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