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提高学校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质量,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同时也为我校推荐优秀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参评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根据《浙江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附件1)的规定,现开展2026年浙江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的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2026年授予学位的硕士论文,参评论文应符合以下条件: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或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具有比较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2.论文的研究成果在理论或方法上有一定创新。
3.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要求,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4.论文作者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在读期间已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并以“浙江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取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成果。
5.论文评阅意见均为“良好”以上,且其中至少1份评阅意见为“优秀”等级。
6.论文答辩成绩优秀(90分及以上),且得到答辩专家组的优秀推荐。
在2026年授予学位的实践成果,参评实践成果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实践成果选题来源于专业实践领域,瞄准行业、企业中关键问题,具有明确的实践导向。
2.实践成果体现学生在专业领域拥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成果具有较好的应用价值、创新特质及社会贡献。
3.实践成果展示方式流畅、易于理解;实践成果总结报告对技术需求和发展趋势的系统总结和综述全面深刻;行业企业专家鉴定评审结果优秀。
4.实践成果评阅意见均为“良好”以上,且其中至少1份评阅意见为“优秀”等级。
5.实践成果答辩成绩优秀(90分及以上),且得到答辩专家组的优秀推荐。
下列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不参加评选:
1.涉密或暂缓公开的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
二、评选程序和材料报送要求
1. 个人申请。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推荐表》(附件2),经导师同意,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申报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初评。各学院应按照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学校文件规定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选细则,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优秀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选标准和评选比例,进行认真讨论和评选。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参加,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会议的委员三分之二(含)以上表决通过,方可评选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各学院将评选结果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汇总(附件3)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3. 学校审定。研究生院对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三、推荐名额说明
根据《浙江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的规定,评选名额比例控制在当年授予硕士学位总数的5%。评选名额严格控制,宁缺勿滥。各学院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推荐名额限额数见下表。各学院根据评选办法和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

四、报送完成时间
所有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需在2026年11月27日(周五)前报送至研究生院,逾期不再受理。
其中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需合并成一个PDF,电子版以“姓名-浙江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推荐表”命名,附件3以“学院-校优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命名。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徐老师,联系方式:0571-85070295。
附件1:《浙江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
附件2: 浙江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推荐表(研究生填写)
附件3: 浙江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学院填写)
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11月4日
版权所有© 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学科办) 浙ICP备11051284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留和路318号 邮编:3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