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授权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为做好相关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近期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评估工作总体安排
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每6年进行一轮次,评估工作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抽评两个阶段,其中2020-2024年为自我评估阶段,2025年为抽评阶段。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浙江科技学院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方案》,开展本轮我校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
二、 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和材料报送要求
根据自我评估方案,本轮自我评估方式为国内同行专家评估。学校将于12月组织专家开展各参评学位点的评估工作。
请各参评学位点在11月17日前将自我评估材料提交至校评估办(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2)。本次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相关材料的数据起止时间为2020 年1 月至2023年10月。最终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的所有评估材料中有关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0 年1 月至2024 年12 月,校评估办后续会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数据调整及更新工作。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关键环节,是学位授权点自我检查和诊断、持续提升和改进的重要途径。请各参评学位点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高质量地完成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相关材料及模板详见附件。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联系人:徐老师0571-85070295。
附件1: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科技学院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材料清单
附件3: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附件4: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附件5: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量化数据表
附件6:学位授权点专家评议表及意见汇总表
附件7: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整改方案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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